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调资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调整分三种↓
定额调整
挂钩调整
适当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
1. 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统一调整30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元;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
2.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为基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调整不足20元的统一按20元调整。
适当倾斜调整
1. 向高龄人员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2. 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艰苦边远一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
3. 企业军转干部月养老金低于4407元的调整到4407元。
目前
全市达到调整养老金条件的
退休人员共70248人
月调增发放养老金1036.91万元
人均调整增加养老金147.61元
本次调整的养老金
于6月12日发放到位
通讯员:杨会姗
编辑:马丹
编审:刘健
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