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察
个人养老金要来?这两个城市开始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
2021-05-22 15:18  浏览:430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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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消息一出就引来各方热议,这个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什么亮点呢?哪些内容吸引了大家的关注?迪吉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


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保险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


消费者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保险公司须提供定期领取(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终身领取等多种方式供消费者选择。


同时,对退保也做了相关规定,具体规则如下:




具体而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一个最大亮点就是,鼓励试点保险公司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


《方案》规定,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从业人员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交费支持。


将外卖员、滴滴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对象范围,有望解决2亿灵活就业群体的养老保障难题。


另外,业界普遍认为这是国家在为第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做准备。


在今年两会上,头一次将“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纳入到政府报告里,这是国家大力在发展养老第三支柱的明显信号。


此前,国务院下发的文件中还明确表示,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


总而言之,本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丰富了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养老第三支柱发展的重要探索。




虽然目前尚在小范围试点,实际运行效果仍有待观察,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养老三支柱稳步推进的重要一环,长期看有望逐步打开养老类产品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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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5b1b****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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