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在多个地方缴纳过养老保险,哪里是待遇领取地?
2021-08-03 17:50  浏览:82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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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工具日益发达,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联系愈发紧密,人们的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广。很多人可能会在不同的城市里工作,时间或长或短,目前大部分企业都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哪里是待遇领取地呢?


所谓待遇领取地,指的就是办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养老金的城市,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举例来说明。张三是一名四川人,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张三先是在广东工作了3年,然后在上海工作了11年,随后又去了宁波,在宁波又工作了7年,工作期间张三的单位均为张三缴纳了养老保险,那么此时张三的待遇领取地是哪里呢?


这里张三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在四川老家办理退休。张三可以将广东、上海和宁波的养老关系分别转移回四川老家(具体转移手续的办理可以参考以往文章),然后在四川老家办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养老金。第二种:在上海办理退休。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因此张三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上海办理退休手续。



下期我们具体说说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20年”杠杆。我是社保知识爱好者,关注我,了解更多社保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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