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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310号)明确,2020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474元,据此,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于近期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业务经办中,由于当年计发基数公布的迟滞性,先按上年度统计数据发放养老金,待计发基数明确后,按新标准重新计发退休人员工资并补发差额养老金。
目前,全市已完成1385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重新核定工作,调整后人均退休待遇达2059.25元,月人均增加90.83元,增长4.6%。
其中,市本级共为162名企业退休(职)人员重新核定养老金,调整后月人均退休待遇达2578.62元,月人均增加115.38元,增长4.68%。本次政策性调整产生的1-9月养老金补发部分已与10月份退休工资一并发放,请各位退休人员注意查收。
酒泉广播电视台小编:刘嘉雯
来源:酒泉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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