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想要正常领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达到15年。尽管当前我国延迟退休的呼声很高,但目前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依旧是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事实上,年龄的要求基本所有即将退休的人都会满足,但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却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满足,这主要是在职时暂时失业、异地就业等导致社保断缴造成的,这个时候就有人会问,既然退休时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那么我们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吗?
对于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补缴是可行的,但条件比较严格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一个时点:那就是2011年7月1日
根据我国实施社会保险法的若干规定,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那么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如果其实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那么在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到满15年。
我们知道,我国的社会保险法是在2011年7月1日正式实行,这意味着退休人员想要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必须是在2011年7月11日前参保,且要先延长缴费5年,不得不说,这个要求是比较严格的。
那么地方上对于养老金的补缴是如何落实的呢?
最近,海南就特意出台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有关通知,要求在补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要求,而让人有点意外的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海南的退休老人只要缴费满10年就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海南对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主要区分3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是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在2012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纪,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这也是海南养老金补缴政策中最让人惊喜的地方。而这类人群也可以按照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均工资的20%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而增加月养老金金额。
第二种是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但是在2013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也满10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退休人员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第三种则是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且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或者是1998年1月1日后参保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这两类人群可以继续缴费5年,当缴费5年后依旧不到15年,则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海南地区对于养老金补缴的规定可以说是相当细致,在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在缴费满10年的情况下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也是因地制宜的一种体现吧。
总的来说,欣奇还是建议大家能多缴养老保险就多交点,毕竟在当前我国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下,早缴多缴还是比较划算的。
最后,大家对于我国养老金的补缴规定还满意吗?欢迎评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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