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养老金上调工作步骤和我之前预测的一样果然提前了。2020年的时候除了上海是在当年5月公布的以外,其他地区均在7月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今年的节奏明显加快了,陕西省和宁夏自治区分别于这两日公布了上调的具体方案,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陕西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陕西省今年的养老金方案中仍然将上调金额分成了四块,分别是定额调整、挂钩缴费年限调整、挂钩原来养老金基数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额外调整。
本次能够享受养老金上调的人员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补发从今年1月开始。
1.定额调整
不分年龄、缴费年限、男女等统一上调56元。
2.挂钩缴费年限调整
缴费15年以内的部分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增加2元。
比如,老张一共缴费了30年,则这一项能够上涨25元+(30年-15年)*2元=55元。
3.挂钩养老金基数调整
根据2020年12月养老金基数增加1%,不足1元部分补到1元。
比如,老张2020年12月的养老金为3300元,则这部分增加额=3500元*1%=35元。
4.高龄退休人员额外增加
以2020年12月31日为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增加30元;75-79周岁增加20元;70-74周岁增加10元。
二、陕西省2021年养老金上调举例
假设陕西省退休人员老张出生于1948年8月,退休前缴费年限为32年、2020年12月养老金为3600元。
1.定额调整增加56元;
2.缴费年限增加额=25元+(32年-15年)*2元=59元;
3.养老金基数增加额=3600*1%=36元;
4.1948年8月出生的老张在2020年12月为72周岁,故增加10元。
老张今年能够增加养老金总额=56+59+36+10=161元,相比于去年3600元的养老金上涨幅度为161/3600=4.47%。
三、2021年宁夏自治区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解读
说完了陕西省方案再来讲讲今天刚刚公布的宁夏自治区养老金上调方案。
宁夏的方案总体上和陕西省相似,唯一增加的是对于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额外照顾方案并明确写明了将在7月1日前补发到位。具体如下。
1.定额调整
2021年宁夏自治区的定额调整数额为60元。
2.挂钩缴费年限调整
缴费年限15年以内部分加30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元。
比如,老王退休前缴费了33年,则这部分增加额=30+(33-15)*1=48元
3.挂钩养老金基数调整
按照退休人员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上涨1%,不足20元的加到20元。
比如,老王20202年12月养老金为3600元,则这部分增加3600*1%=36元,超过了20元按照实际增加。
老林2020年12月养老金为1800元,这部分增加1800*1%=18元,不到20元调整到20元增加。
4.高龄退休人员额外增加
2020年12月31日前70周岁-74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加10元;75岁-79岁的增加15元;80周岁以上增加20元。
5.边远地区调整金额
在一类区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额外增加20元、三类区的额外增加25元、除了以上边远艰苦地区的退休人员不享受这部分上调。
四、宁夏自治区2021年养老金上调举例
假设宁夏自治区退休人员老林出生于1947年6月,不属于边远艰苦地区退休人员、退休前缴费年限为33年、2020年12月养老金为3200元。
1.定额调整增加60元;
2.缴费年限增加额=30+(33-15)*1=48元;
3.养老金基数增加额=3200*1%=32元;
4.1947年8月出生的老林在2020年12月为73周岁,故增加10元。
老张今年能够增加养老金总额=60+48+32+10=150元,相比于去年3600元的养老金上涨幅度为150/3200=4.68%。
五、养老金调整小结
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三个地区(上海、陕西、宁夏)养老金上调实施方案可以看出今年的政策有几个特点。
一是工作进程明显加快了。
此前四川省发布通知称养老金上涨将会在6月底前完成,要知道2020年四川是在8月初才补发到位的。再结合陕西和宁夏相比于去年提前了一个多月下发的方案通知来看,今年其他地区都会加快调整和补发速度。
二是上调幅度与国家公布的人均4.5%相似。
我父母是在上海工作的退休人员,从此前已经调整补发的金额来看,上调比例均在4.6%左右,与国家公布的人均上涨水平十分接近。
三是继续保持挂钩上调的力度。
养老金必须坚持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这既是养老基金能够持续运营下去的基础也体现了公平公正原理。挂钩缴费年限挂钩养老金基数调整体现了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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