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对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和入职奖励标准,入职时间和学历成为奖励的重要条件,全日制本科大学生一次性入职奖励可达到5万元。
《意见》规定:对养老机构中签定劳动合同,直接为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的在岗护理员(不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且连续工作满2年、5年、10年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对中断满6个月的,须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时间;对在养老机构中签定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2年的在岗护理员(不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根据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含以上)学历,按照每人3万元(每年0.6万元)、4万元(每年0.8万元)、5万元(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非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全日制学历的80%奖励,奖励项目分5年实施。
据介绍,从近年养老服务发展看,从业人员从原来40、50年龄偏大,现在逐步有一些年轻的85、90后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促进这个行业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年轻的与年龄大的护理人员各有优劣势,年轻的学历高、理论水平高,但缺乏实践经验;年龄大的实践能力强,理论水平低,年轻人与年龄大的通过切磋可以使能力获得提升。
“希望通过这一次的入职补贴,能够鼓励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稳心留根’,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升。”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潘勤处长表示,近年来,市民政局多管齐下,致力于养老护理员的队伍建设,今年为提高养老护理员技能,建立高素质养老护理员队伍,还首次举办了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
来源:扬州发布 通讯员 民小爱 景志刚 记者 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