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东省民政厅发布养老机构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指引
2021-01-19 18:18  浏览:376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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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解双 通讯员/莫冠婷 崔清波)日前,省民政厅编制了《广东省养老机构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为《工作指引》),明确春节期间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包含老年人福利院、敬老院、公建民营机构、民办机构、具备全托功能的居家社区服务机构等)疫情防控特别防护期参照春运时段设为2021年1月15日至3月8日,在此期间,鼓励、引导老年人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内过节;若当地出现零星散发疫情或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老年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院。

《工作指引》强调,养老机构人员密集、服务对象特殊,是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重点人群”,要加强机构管理,以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机构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规范服务对象接收流程,暂停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规范做好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防范措施,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动员养老机构老年人尽量留院过节

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清在院老年人春节期间返家意愿,主动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讲清春节期间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过节(若当地出现零星散发疫情或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老年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院)。对确有必要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账和健康监测机制。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做好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必要准备措施,分批有序接收返院。老年人返院时需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鼓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

工作人员管理方面,养老机构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服务需求,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驻地过节(若当地出现零星散发疫情或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除轮换外,不得离院)。对节日期间留院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足额及时发放加班费及岗位补贴。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且核酸检测为阴性,再返院进行隔离观察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工作人员纳入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范围

养老机构要严格节日期间探视规定,实行预约服务,控制进出流量,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特别防护期内,养老机构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活动,暂停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同时,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

养老机构要做好防控物资、必需生活物资和老年人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组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要将工作人员纳入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范围,将老年人纳入自愿接种范围。


发布人:4c90****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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