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消宣)近日,消费者孙先生等一行六位八旬老人专程来到广东省消委会,感谢省消委会投诉部工作人员为民服务、为其解决消费纠纷、挽回经济损失。
今年9月,省消委会接到孙老先生夫妇投诉称,其于去年受某养老院接待员诱导,在未与子女商量的情况下,与该养老院签订了为期12年的服务合同,并缴纳订金2万元。随后老人察觉受骗,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订金,但该养老院表示,要补齐尾款17.8万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而当消费者补齐尾款后,对方一直拖延退款。
今年8月,消费者实地考察后发现,该养老院设施设备与事前承诺完全不符,要求立即退款,而该机构仅同意退还70%费用,即要扣除将近6万元。孙先生表示不认可,与孙老先生夫妇同行的四名友人也遭遇了类似情况,一行人均向省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在接诉过程中,省消委会工作人员设法安抚老人激动情绪,并耐心听取其叙述案情,在了解掌握详细情况后,立即联系养老院进行调解,但该养老院仍坚持原退费方案。
为追回多位老人辛苦积攒的养老钱,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坚持不懈,恰当运用调解技巧,反复多次与养老院沟通协商,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最终,养老院同意退还六位老人此前缴纳、合计63.2万元的费用。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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