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威海特价房
今年7月1日起
威海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再提高
由每人每月130元统一提高至154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发放。
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积累数额除以计发系数139,多缴多得。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
同时,威海市还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
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参保人按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1年,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
自2010年以来
威海市已先后9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由试点初期的每人每月55元
提高到了现在的154元
高于省标准12元
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充分体现了各级市委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将惠及威海市38.3万老年居民,月增发养老金900余万元,各级政府共补发养老金5500余万元,增加的养老金将在年底前发放到位。
威海市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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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威海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11年7月,威海市实施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10月,按照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一元化保障的思路,威海市在山东省内率先将两个制度合并实施,执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实施以来,经过推行制度、提升服务、整合运行的过程,政策制度日臻完善,经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广大居民晚年幸福生活指数得到显著提高。截至目前
威海市参保居民达到91万人,适龄人口参保率达99%,基本实现了适龄参保人口的全覆盖;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高于省标准12元,居全省前列;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不断提升,平均水平达到60元;同时,积极打造社保“5A”政务服务模式,打破层级、区划和时空限制,打造社保“数字公共服务体系”,为参保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精致服务。下一步
威海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居民养老保险“两项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参保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转载来源:乐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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