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网兜得更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
--全民覆盖,民生保障网织得更密。2012到2021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7.88亿人增加到10.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
--待遇连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1600元增长到2900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从82元增长到179元;
--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9万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截至2021年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积累基金近4.5万亿元,各类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费收入总额超1万亿元。
这一时期,既是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发展速度最快、覆盖面最广的时期,也是我国强化顶层设计,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最大的时期。
持续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结构优化升级。2014年2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年10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障一体化发展,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向纵深挺进。
全国一盘棋,统筹层次不断提高。2018年7月1日建立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行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统一调剂使用,截至2021年底,4年跨省调剂基金60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全国统筹制度于今年1月1日启动实施,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将更有保障、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坚持制度共享,着力提升待遇惠及更多民众。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14年以来,三次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实施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2012年以来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6以来统一安排、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统一可持续。
一串串数字,一项项制度,见证了民生保障的温度,践行的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可持续供给管长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提高,我国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对美好生活有着更为强烈的需求。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规模庞大等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我国实际,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进和完善,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稳健发展,不断增强养老保险供给可持续性。
企业年金制度运行平稳,职业年金制度取得重大突破,补充养老保险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21年底,企业(职业)年金参加职工7000多万人,积累基金近4.5万亿元,已具备良好发展基础。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制度实施适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逐步扩大,公众对社保制度信心更强。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进一步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人社部、财政部先后印发多个文件,进一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截至2021年6月末,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签约规模达1.25万亿元。截至2021年9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2016年12月受托运营以来,累计投资收益额1986.46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6.89%,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为人民美好生活奋斗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这一时期,也是我们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多的时期。
--脱贫攻坚,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代缴政策,还有公益性岗位。现在我承包了村里30亩土地,种植着各种农作物,生活一天比一天好。”在安徽省濉溪县大高村,脱贫人员王敬江边干农活边说。
2015年,因病致贫的王敬江成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濉溪县人社部门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解决其参保之忧。2018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王敬江一家成功脱贫。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完善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据统计,到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60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自2019年9月起保持在99.9%以上,在全国基本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助力全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降低费率,护航企业发展。
“2019年我们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有3250人,缴费负担比较重。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后,细细一算,每月就能为企业减少缴纳养老保险费30.16万元,一年下来就有400多万元。”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创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减轻了企业负担,企业发展更有动力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我国社会保障的经济运行“减震器”作用越来越突出。2015年至2019年,我国先后多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其中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6%,切实减轻了企业缴费负担。
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人社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措施,各类企业普遍受益,纾解了经营困难,有力推动了复工复产。
--提高统筹,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快捷。
“我经常跳槽,需要去不同的城市工作,社保也跟着转过去,跨省就业的社保关系转移一直是我关心的问题。”不久前,得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启动后,在太原从事互联网工作的李志胜高兴地说,“以后我跨省就业一定会更方便,那样真的太省心了。”
“当前,我国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劳动者就业形式更加灵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了劳动者在跨统筹地区流动时的养老保障权益,也为新业态灵活就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了更现实、更有保障的制度平台。”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孟颖颖说。
--优化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
“奶奶,您往这边看,眨眨眼。”在河南省内黄县东庄镇汉晁村,内黄县人社局上门为百岁老人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在经过工作人员的提示、示范后,老人顺利完成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老人的小儿子高兴地说:“认证上门服务,真是太暖心了。”
在全国,像这样的变化处处发生。近年来,围绕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从中央到乡镇(街道)五级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省级数据集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成,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并向农村延伸。“参保登记、选档缴费、权益查询、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五个不出村服务广泛推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方便快捷成了更多群众共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到坚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待遇连涨,从制度改革的渐次突破到集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一张更有保障、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网将越织越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