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50岁退休,养老金很低,可以继续打工交养老保险提高养老金吗?
2021-04-28 23:57  浏览:64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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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性普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岁,在世界上属于非常早的退休年龄了。相对于女性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80岁的情况下,确实也显得过早了。


如果退休年龄早,缴费年限短,养老金不高怎么办?可不可以停止领取养老金,继续打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呢?答案是不可以。确实也凸显了我们的养老保险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两种情况劳动合同终止: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终止、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以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最大的一项优势,实际上就是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劳务关系,很多保障就没有了,比如说社会保险待遇(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带薪年休假、病假、促进就业补贴等等。


为什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大家都感觉自己是劳动者,但却保障不一样?其实这也是有历史缘由的。


现在的法定退休年龄,实际上仍然是按照197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确定的,要求是符合条件之一,应该退休。




1978年当时还属于计划经济时代,我们买粮食都是需要票证供应的,就业岗位当然也是要国家管理。国家希望到龄劳动者早日退出工作岗位,解决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的就业问题。那个时代真的跟现在很不一样。能够退休领取退休金的,实际上都是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当时也没有私营、外资和个体工商户这样的用工或者就业形式。退休人员的隶属关系依然属于单位,退休费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1991年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逐渐将各种用工主体纳入到了养老保障范围。但是至今我们的退休年龄制度依然依照的是1978年的规定。当时还处于我国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时代,年轻人就业难。当时85%的居民是农民,大部分年轻人都在农村种地呢,而现在的农村年轻人越来越难见到。




当时退休年龄设立的目的,其实还是希望老职工能够早点退休,为年轻人倒出工作岗位。这样国家可以对岗位数量进行统筹管理。不过,在日本、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即使是过去,也没有限制过人们工作年龄的问题。毕竟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家庭情况都是不一样的,退休年龄一刀切过于呆板僵化,会造成劳动力的浪费。


如果我们一旦改动退休年龄制度,可能会牵扯到很多人以及企业的利益。不过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已经明确将在十四五期间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这实际上并不仅仅是延迟退休,也是我国几十年来退休政策制度的完善。延迟退休,我们将遵从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方式,给大家更多灵活选择的空间。或许真的会有退休,觉得养老金不满意,继续打工缴费的情况呢。


发布人:4377****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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