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金昌市政府均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金昌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 坚持早动员,早谋划,早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财政筹措资金,率先完成省、市两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8件和市政府10件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到20元,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元。这样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3元。截至目前,共为41296人发放养老金692.54万元,其中补发1-4月提标养老金170.1万元,切实做到了不漏发、不错发,应发尽发。来源:金昌人社原标题:《金昌率先在全省完成省、市两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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