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北京建立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准入退出机制并设立管理负面清单
2020-12-28 19:55  浏览:42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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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邰思聪)北京市民政局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进行解读。管理办法中提出,北京将建立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准入、退出机制,并设立驿站管理负面清单,提出驿站“十个严禁”。

据介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中明确了驿站“十个严禁”,包括“发生殴打、辱骂老年人等欺老骗老虐老行为、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以及其他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孝老敬老的行为”“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及对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各种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等。同时,驿站只要不违反管理负面清单,可依法自主开展各类市场化养老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对于出现“违反负面清单及相关禁止性规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在民政部门备案后,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开展服务,或者在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上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服务流量数据的”以及“出现特别严重失信情形,被纳入养老服务机构信用黑名单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北京将建立驿站退出机制,民政部门有权终止运营委托协议,并更换驿站运营方。

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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