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民法典:职工刚退休就死亡,家属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吗?
2021-06-24 12:15  浏览:123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老黄退休前缴纳了近40年的社保,去年11月才达到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他领了四个月的养老金后因病去世了。老黄的妻子不甘示弱,认为他辛苦了几十年,刚到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他就去世了。他无法计算工伤,几十年来一直在缴纳社保基金。因此,他没有向社保部门举报老黄去世,继续以老黄的名义领取养老金,结果两个月后被社保部门发现。




根据《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解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虚假养老金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返还虚假养老金,2.根据虚假债权数额处以2-5倍的罚款,3.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诈骗刑事责任。事件曝光后,老黄妻子立即退还了两个月的养老金,并积极向社保部门作了深刻检讨。最后,社保部门态度很好,没有处罚老黄长期不接工作。


如今在社会上出现老黄这种情况的并不在少数,是不是这样几十年的社保就白交了呢?根据民法典《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其养老个人账户里的余下的钱是可以继承的,不仅如此,还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此很多人认为多年的社保金并没有白交




《民法典》社会保险法第14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不得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第十五条:“基础养老金分为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因工死亡的,其遗体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领取残疾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我从《民法典》中了解到的。


其实,大到社保医保退休养老,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新出台的《民法典》里都有相关规定,保障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不得不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这对于国民来说无疑是充满了安全感的。




那么,作为一个普通人,又该如何去了解法律常识呢?没有基础看得懂枯燥的法律条文吗?


今年刚颁布的《民法典》,通过这部法典,您就可以了解跟您相关的法律。


如果您担心没有法律底子,我建议您搭配一本《法律常识一本全》,里面有丰富的、具体的、精彩的典型案例,以及解读,让您轻松看懂,高效普法。




《民法典》+《法律常识一本全》,原价99元,现活动期价只要69元,买一本送一本。


《民法典》+《法律常识一本全》+《经济常识》+《投资学》+《口才书》+《避税》 全六册只需要179元,立省55元!(建议您一套购买更划算)


这6本书籍详细的法律案例与解析、人际关系处理必备的口才、投资理财、帮您从“经济盲”的状态摆脱出来,不同套餐可以选取你喜欢的书本搭配。不论是老板、经商、职场人、人人都应该读一读。


全国包邮,点击下方链接,即可下单购买:




发布人:ee85****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