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自:子非鱼说劳动法
一、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2021年6月29日,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明确: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铁定确定。
关于养老保险的压力,讨论一直没有停过。
主要解决的思路,看新闻不明白,用数学思维可以解决,四个字:多缴少发。
1、应保尽保,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2、放开二胎三胎,为以后增加更多的劳动力和缴社的主力
3、延迟退休年龄,领取的年限少一点
有关延迟退休年龄,官方一直在吹风:
早在2008年11月,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负责人就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等待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在2030年前,职工退休年龄将延迟到65岁。
后来一系列讨论,2014年3月9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人社部会在2020年前,将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案推出来,此方案是渐进式的退休年龄办法。
然后,202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 次会议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延迟退休,又做了什么变化?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除此之外
以下需要放大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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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 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变化在那里,之前是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现在又加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什么叫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简单的说,过去缴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以后得缴的更长一点,比如,18年,20年,25年。关于究竟延长到多少年,目前还在讨论当中。按官方解读,细化规划实施责任分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强化统筹协调和支持保障,定期调度通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关于延迟退休,有人曾经打个比方,说债务人单方宣布债务延期。
关于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与延迟退休结合起来
1、债务人宣布债务延期
2、债务人为债权人增设领取条件
3、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投入更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
对于养老金的多少,主要涉及多个因素,关键有三个,一是缴多少,二是领取的时间,三是活多久,活多久直接影响到领取的年限。
从延迟退休的角度
只是减少领取的年限。
但是加上最低缴费年限,情况似乎有些不妙。
举例来说,假如延长缴费年限必须30年。
从大学毕业后,22岁到65岁之间,必须失业期间不得超过13年。
据说,像腾讯、华问开始不要35岁的员工。前几天,上海的48岁外企高管失业写信给市长求助。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对于高龄就业人员,假如达到退休年龄后最低缴费年限不够,之后还不能领取养老金,对于可领与去世之间,还能领几年,真的是让人担心。
因为社保不能不缴,假如可以选择,他是更愿意企业把单位应缴的部分发给他,还是交给基金?毕竟,对于人见了马克思之后,只有账户中的个人部分才可以继承,统筹部分归基金。
不过也许是我想的不够深入。
规划中说,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也许在这个过程中,会有解决的办法。
几个预测
目前,关于养老保险损失赔偿的案子越来越多,假如以后延迟退休年龄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后,养老保险损失赔偿的案子应该会少。因为符合条件很难,同时,养老保险损失赔偿怎么计算会让人糊涂
因为延迟退休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基金池子的钱不够,以后严格依法征缴社保的力度也许会加强。尤其是在社保税收后,因为疫情缓和了一段时间,等经济恢复后,就有可能面临严格征缴模式了。对于社保不合规的企业,最好是早点做准备。
最近国务院关于灵活用工的参保的文件出台,也许以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都会跟劳动关系脱钩,以后社保会不会成为一种税,换一种模式,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