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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广大老年消费者要多想多看,炼就慧眼
2020-11-17 10:01  浏览:30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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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老年人的期盼,也是社会的责任。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生活频道了解,近年来,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以高额回报或赠送消费优惠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最后资金打了水漂。

养老、康养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泥沙俱下,带来一些负面问题,对此,四川省消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要多想多看,炼就慧眼,谨防“养老”变“坑老”。

识破三类陷阱

“引人入胜法”。养老服务机构包装出各种养老公寓服务项目,要求消费者一次性存入数额不等的金额,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承诺入住后享受不等折扣的优惠,还赠送免费观光等福利,每月还可领取以“消费券”、“爱心费”等名义的现金回报,宣称回报率高达年利率10%以上。

“障眼法”。在合同中,养老服务机构往往以租用养老公寓床位、入园休养、临时托养等名义作为合同目的,“返利”时多以现金返还,无转账记录、无交易流水。甚至在到期还本时,以收回合同、发票登记办理退费手续为名,将消费者手中的消费凭证等证据统统收回,导致消费者维权受阻。

“缓兵之计”。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在合约到期前,以公司经营困难、项目延期、疫情影响等理由与消费者签订补充协议,延迟退还养老服务费,且不再支付“返利”。

四川省消委提醒,做到“三要三看”,养老消费更放心。

要跟家人商量,征求子女意见,看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诱惑,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要谨慎存入大额费用,看清合同重要条款,缴存金额不宜过多,尽量选择转账支付方式留存交易凭证,妥善保存合同等重要证据资料原件;

要理性维权,看破养老服务机构的销售伎俩,如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发布人:b88d****    IP:223.213.88.***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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