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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人曾向养老院索要好处等被行政撤职
2021-02-09 06:57  浏览:57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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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通报,据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春节之际,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近日,乐清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乐清市民政局老龄办原副主任冯江志收受“烟票”等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夕,冯江志利用经办乐清市某养老院消防整改补助和日常监管中给予照顾的职务便利,向该养老院负责人索要好处。2018年9月,该养老院负责人购得4张面值共8000元的香烟券送给冯江志,冯江志予以收受。此外,冯江志还存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20年12月,冯江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乐清市城南街道城建办主任陈顺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底,时任城南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陈顺波违规向科室6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2000元。2020年12月,陈顺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乐清市雁荡镇安监所所长郑勇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间,郑勇(非中共党员)多次驾驶雁荡镇安监所公务用车来往乐清市区、雁荡等地办理私事。2020年12月,郑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人:24b4****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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