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领域短板,市民政局紧紧围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重心,着力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法定配建标准。全面贯彻《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新建成的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标准、已建成的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达标。《沈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对养老服务设施点位做了明确,并纳入全市“多规合一”平台。我局重点围绕《布局规划》部署,拓宽为老服务设施保障渠道,特别是对尚未达到标准的老城区,努力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是全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年底前,全市将新建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此项工作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民生实事、纳入市政府挂图作战,是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硬指标。我局将坚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年度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如期兑现向百姓承诺的民生实事。
四是支持优质社会力量参与。秉承“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原则,通过设施保障、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更多优质资源进入我市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合作的养老服务骨干网项目。深挖社会潜力资源,积极引入国内外大品牌、有实力、有口碑的为老服务企业参与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带动全市养老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信息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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