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工作近十年,没签劳动合同,没缴养老保险……
2021-07-22 11:50  浏览:24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近日


河东法院就受理了


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今年2月底,62岁的陈先生因与原工作企业存在劳动争议,将该企业告上法庭,河东法院在接受材料后将案件移送至诉前调解平台。


河东法院民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发现,虽然在原企业工作近十年,但陈先生一直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原企业一直未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如今,他想通过法律渠道要求原企业对其养老金的损失进行补偿。


对于赔偿数额


双方分歧巨大


调解难度很大




为此,法官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一个月下来,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


此时,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觉得,就本案来说,如果就案论案,一判了事并不难,但目前法院只能判决支持陈先生已发生的部分养老金损失,今后再发生的损失可能需要陈先生通过多次诉讼的方式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样一来,原被告双方必然会为此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更有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为了能够让当事双方“事心双解”


法官没有放弃继续调解


日前,再次将双方约至法院


法官向被告企业讲明


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赔偿陈先生损失


而对于陈先生


法官经过利弊分析和疏导


引导他依法依规合理诉求


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的差距缩小到几万元,但就是这几万元的差距,陈先生和被告企业都不肯再让一步,这让调解工作又一次陷入僵局。


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多钟,主审法官发现,陪同父亲一起来的陈先生的女儿小陈对于法官的释法工作认可度非常高,便以此为突破口,请小陈帮助法官一起对陈先生进行释法析理。


最终


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被告企业7天之内给付赔偿款


至此


这一关系到劳动者切身权益的案件


圆满结案




来源:天津政法报 | 制作:吴蝶


发布人:ffca****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