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统一部署,上调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我市基础养老金人均上调7.22元,涨幅超7%,目前已将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全市16.42万人受益。
一是定额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达到105元。
二是倾斜调整。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已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2元,11.05万人受益;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3元,2.9万人受益。
此次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怀,对65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老年居民的关心和重视,切实增强了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有利于稳定城乡居民参保预期,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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