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生活来源,这是一个好的基础条件。这和养老照顾父母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绝不能混为一谈。
赡养照顾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伺候赡养具体包括供给父母生活所需要的钱物,伺候照料老人(这个多在父母生活不便时)。具体方式方法,由子女们协商及征得老人同意为好。
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的一切如生活来源问题,伺候赡养问题,那么,责无旁贷,只有亲自伺候照料老人了。
如果,缺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保证亲自伺候老人的,可以聘请保姆。费用问题,父母有退休金或有钱更好,否则,儿女必须全额负责父母的一切消费所用。这个没有任何理由可讲。即使是聘保姆,做儿女的要抽时间常回家看看。
父母有生活来源更好处理。老人生活方式(自己有能力自理的,父母可以不和儿女在一起吃住,父母不愿意做饭或无自理能力的,可儿女协商伺候赡养方法),由儿女和父母商议解决。
举例:我村有个退休干部,原来老伴在时,他和老伴在一起生活。儿子们还不用管老人生活。老伴去世后,他一个人不愿意再做饭了,逐和儿子们提出到儿子家吃饭。
他有四个儿子,轮流到儿子家吃饭,一个月一换。他本身有每月有5000元左右的退休金,不需儿子们摊派花费。轮到哪个儿子哪时,给哪个儿子每月1000元。
这样的情况下,老人有钱,就不需儿子们摊派老人的生活费。他身体健康,每天可以随便到处去遛弯下棋等,暂时不用儿子们伺候照料,只负责管吃饭就行。这样的养老方法也算一个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