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西下达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4亿元
6月8日,记者获悉,今年江西省财政已累计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4.13亿元,用于落实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补助,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进一步完善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今年,江西省财政按规定调整了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阶段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5元。同时,要求各地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
根据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及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为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分配相关资金时,向脱贫地区倾斜。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实施好特岗计划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持续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工作。
南昌三类未参保人员养老生活补助上调 每人每月525元
6月8日,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市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三类人员养老补助标准上调,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525元。
据介绍,调整范围包括: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11号)的规定,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省轻工行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上述未参保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525元,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480元仍按原规定负担,2021年新增45元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
本文来自【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本文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