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印发了《咸阳市新建居住区社区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新建居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细则》从适用范围、规划与建设、竣工与验收、职责与要求、移交与管理五个部分进行明确规范,要求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内容,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社区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到位,其中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建设移交的项目,将采取暂缓办理对应项目住宅小区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措施予以制约。
该《细则》的出台以及后续工作开展落实,将有助于指导全市新建社区同步配套建设公共服务用房工作,解决长期以来社区、养老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足导致的基层组织难运作、公共服务难覆盖等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发展带来的红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来源: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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