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养老金的构成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通常称为“三大支柱”。在上述三大支柱中,第一支柱保障基础,第二、第三支柱用于进一步提升生活品质。在发达国家,二、三支柱已经成为国民养老的主要收入来源,不但减轻了公共财政的压力,也实现了社会均衡发展。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大家最关心的还是退休后养老金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养老金的构成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通常称为“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
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金,目的是为了抵御长寿风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的公共养老金,由每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组成,并于退休后每月打到我们的账户上。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参加第一支柱养老保险的人数达9.43亿,基金累计结存5.82万亿元。
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
职业养老金包含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通常由雇主主导,企业、员工个人双方缴费,采取市场化的投资运营,享有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企业年金主要面向企业及其职工,是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则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职人员。
职业养老金设立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增加员工的养老收入,二是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1997年,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统一后,我国开始尝试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开始建立;2014年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
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企业年金参保企业数为9.6万户,参保职工约2547.94万人,企业年金累计结存近2万亿;职业年金参保职工297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覆盖率达82%,远远超过企业年金10%左右的职工覆盖率,累计结存超6000亿元。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
第三支柱指的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为应对全球老龄化危机,1994年,世界银行提出“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议以强制性手段建立第一和第二支柱,第三支柱作为补充,实现三大支柱共同保险和储蓄的目标。
从国际经验来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更为灵活,它以个人养老金账户为核心,不受工作单位、地点、工作性质和收入水平的限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在第三支柱中,养老目标基金作为解决一站式养老需求的创新型产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美、英等国家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投资时的首要选择。伴随《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政策的出台,我国第三支柱试点工作正逐步开展。
在上述三大支柱中,第一支柱保障基础,第二、第三支柱用于进一步提升生活品质。在发达国家,二、三支柱已经成为国民养老的主要收入来源,不但减轻了公共财政的压力,也实现了社会均衡发展。
反观我国,目前第一支柱“一家独大”,在养老金的组成中占比超过70%。随着社会老龄化和通货膨胀,仅靠公共养老金越来越难以满足养老生活的需求。而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则规模较小,覆盖面狭窄,职业年金也才刚刚起步。
数据显示,城镇中个体经济数量已经超过1亿人,这部分人由于没有雇主无法享受企业年金,因此,通过积累个人养老金为退休寻求一份新的保障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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