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21年1月1日起!省内流动就业养老保险“不用转”
2020-12-24 14:11  浏览:300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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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政府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届时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判定待遇领取地,由待遇领取地归集归并历史缴费。

划重点!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国家社保服务平台已开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网上申请,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本人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社保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或手机APP,提出转移申请。

再划重点!

从2020年7月开始,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时逐步取消纸质材料传递,均通过部级转移系统交换信息。

目前襄阳市参保人员,办理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业务,可通过互联网终端和手机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参保人员办理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申请“不必线下跑”“不用来回跑”。参保人员可直接登“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提出转移申请,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里面的“社保”栏目,在“人社部公共服务”提出社保转移申请。

【来源:襄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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