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之后不想继续交了,可以退费取出来吗?
2021-08-27 14:50  浏览:119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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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不了解社保重要保障作用的人,在参加了几年社保以后,觉得缴费越来越高,想不交了。能不能把缴纳的钱退回来呢?


首先说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保障的是我们参保期间,得病以后可以享受到住院报销等待遇。一旦得病,得到的医保报销保障是远远超过个人缴纳的医保钱数的。


这是一种人们的共济制度。别人得病的时候,医保基金也要支付一定的医保费给相关参保人。医保基金支付的这些钱,实际上都是大家缴纳的钱。


没有得病,是幸运的。这样幸运的时候居然说“想把以前的交的钱带走?有点过分了。


一般来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有医保个人账户部分,这部分待遇是归属于个人的。不管是否停保,都可以用于个人医保消费使用。居民医疗保险没有医保个人账户。




第二,养老保险。先说一件往事。在90年代初,我国刚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明确所有企业职工都必须参保缴费。


当时的缴费实际上是非常低的,职工本人只需要缴纳个人工资的3%~4%,用人单位一般缴纳20%以上。其中每月计入个人账户11%,现在是8%。




当时在广东深圳等一些地区,有很多农民工对参加养老保险很抵触。说实话也确实是由于当时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因为他们是流动性的,在这里干几个月之后,可能回老家就转战其他地方了。可是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必须缴费满15年,否则等退休时就一次性将个人账户清退给个人。


为什么非要等到退休时?几十年后还要跑一趟深圳吗?所以很多人有意见。为此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允许农民工返乡的时候,通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方式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


提升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大势所趋。我国先是有地级市统筹,后来提升至省级统筹,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09年国家出台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人们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了。2011年社会保险法出台,明确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相应年限,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种情况下,基本上就杜绝了个人提前提取养老保险的理由。




现在要想提取个人账户,只有四类情形:


第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月领取。


第二,参保人去世后,继承人一次性提取。


第三,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一次性提取。


第四,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一次性提取的。


所以说,缴纳的社保想退钱,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其实也是为了大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发布人:21cd****    IP:125.64.46.***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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