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最近有一条有关房产继承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说的是小丽的父母在去世前没有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理,当他们先后意外离世后,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去房管局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却被拒绝。原因是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的时候,奶奶还健在,她有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权力,奶奶过世后,大伯、二伯和姑妈等人继承,这也就意味着,小丽父母留给自己的房子,还得跟大伯、二伯、姑妈等人一起分割财产。
这个结果,让大家惊呼:这是真的吗,真的吗?
事实确实如此,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没有立遗嘱,祖辈也没有放弃继承权,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包括房产),需要分给祖辈和孙辈。
这五种财产不能被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什么意思?就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您就明白了。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看图: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第二种情况,使用权不能继承
最常见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先说农村宅基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块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个人的遗产。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而且就算儿女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能继承。
再说公有住房,个人对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而它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过,如果公房“房改”后转为产权房,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第三种情况,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第四种情况,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不能被继承的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五种情况,保险金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需要分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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