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庆元2020年1月1日起,提高!惠及2.69万庆元人!
2020-12-27 23:17  浏览:79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温馨提示

【12月31日截止】交了480元医保的庆元人看这里!微信版电子医保卡来了! 激活还有红包领!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丽人社[2020]175号)文件精神,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即每人每月从155元提高至180元,65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即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至185元。

据悉,此项政策将惠及全县2.69万名已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待遇标准提高300元,增幅16%,其中2万余名65周岁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年待遇标准提高360元,增幅19%。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月至12月的基础养老金已全部调整并发放到位,共计补发939.19万元。

近年来,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断提高,从2010年的每人每月的60元,增长到目前的180元,对65周岁以上的群体还有额外5元的倾斜。与此同时,凡所有年满80周岁以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还可享受高龄补贴及高龄老人一次性奖励金,多维度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

来源:庆元人力社保局


发布人:ecd0****    IP:183.195.84.***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