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河北某警局接到了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年过六旬、长期生病卧床的母亲在家中被人性侵。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受害者年龄比较大,肢体活动和语言表达能力约等于零,不能说出嫌疑的特征,现场也没有监控,侦查工作遇到了阻碍。
摸排走访后,民警锁定了嫌疑人杨某并将其抓获,民警耐心劝导后,杨某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的调查结果还显示,该男子在2011年曾因为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有的人之所以会做出强奸行为,满足性欲望并不是唯一的目的,他们通过侵害比自己弱小的人来实现自己的掌控欲,这也是为什么性侵案的受害者多为比较弱势的女性和儿童,案例中的老人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能够让杨某获得虚假的权力满足感。
早在2018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就已经超过了2.5亿,迈入了老龄化社会,这个比例还在不断地增长中,但是相应的养老体系却没有被建立起来,养老院服务态度差、硬件设施不好、收费太高等问题一直存在。加上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人觉得把老人送去养老院的后代不孝顺,也使得养老院在群众中的接受度并不高,居家养老才是最为常见的养老方式。
但在当下居家养老存在一个问题:现在老去的那部分人,多在80、90年代生育子女,那时已经实施了计划生育,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于是就形成了大量的421家庭。
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要照顾4个乃至于8个老人,加之现在的资源多集中于大城市,年轻人想去大城市里打拼获得更好的发展,给老人的陪伴是有限的,老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有的时候生病了好几天都没有人发现,极端一点,可能就会像河北的这一案例一样,给犯罪者可乘之机。
我国的《宪法》、《民法典》、《刑法》都对老人的权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子女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在现实中,不少老人到了一定年龄后,患上了帕金森、老年痴呆、行为障碍等疾病,被伤害时无法通过言语获得帮助,只能默默忍耐。
呼和浩特的袁某长期瘫痪,患病在床,为了照顾他,女儿于2019年2月请了一位保姆。同年12月,她发现保姆对老人拳打脚踢,导致老人身体多处受伤。她调取了家庭监控,才发现虐待行为已经持续了很久。虽然保姆最终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但对于老人来说,那10个月到底是如何度过的,我们旁人或许无法想象。
日本在很早之前就迈入了老龄化社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养老体系,日本是个小岛国,土地资源紧缺,所以政府不主张建设大型的养老机构,鼓励大家在家中养老,同时要求社区做好相关服务,构建起了"规模小,功能多"的养老社区。
以港北新城为例,他们的养老住宅大致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两代居"住宅,主要服务对象是身体健康、并且希望和子女长期居住的老年人士,在设计住宅时,他们做好了区域划分,年轻人可以享受自己的生活,老年人可以拥有安静的专属空间,既方便照顾老人,又不会给彼此的生活造成困扰。第二类是老年专用住宅,专门服务需要医护服务的年长人士,第三种是高级老年工具,适合身体健康、能够自理的老人。
养老生活社区内,设有护理之家,可以为不愿意离家太久的老人提供服务,满足其精神和健康方面的需求,还引入了高科技智能产品,为老年人的行动提供便利,在社区内有各种活动中心、图书馆,老人可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享受高品质的晚年生活。
我们的社会和日本有很多相似之处,也可以借鉴类似的做法,以居家养老为主,同时社区要建设好配套设施,为老人提供生活上的便利,定期去看望他们。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