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大观区“四强化”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2020-12-16 00:59  浏览:8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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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大观区紧扣参(续)保目标任务,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扎实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控,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截至12月初,全区当年缴费人数共计2.3017万人,人均缴费水平409.3元,超水平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人社局、乡镇、街道、村(居)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各层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工作交流平台,建立健全居民养老保险沟通联系机制,各级经办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沟通,遇到重难点问题时,及时做好协调配合,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按计划、按步骤稳妥推进。每月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及时沟通交流,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要求各级经办人员在接受市、区两级集中培训后,要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学习和巩固各项政策文件精神及经办规程,将城乡居保政策摸准吃透,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确保城乡居保工作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我区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编制了业务材料报送模板,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全年共举办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四场。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居民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提高群众参续保积极性,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全年共发放业务宣传册三万余份,进基层、现场宣传六次。

【来源:大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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