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举证前员工避税挂单,保险公司也未能逃减经济补偿金!
2021-04-04 13:33  浏览:48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被员工索赔经济补偿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为了不支付和少支付这笔经济补偿金,不仅主张员工存在虚假考勤行为,还举证员工的工资有水分,包含其他员工为避税而挂单的收入。最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一起来看一看。




2016年11月14日,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与刘某某签订了至2019年11月到期的三年劳动合同,约定刘某某从事销售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未与刘某某续签劳动合同。其中,刘某某2019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每月一万两千六百余元。


未能续签合同的刘某某,向平安养老青岛公司提出经济补偿要求,并获得了仲裁部门的部分支持。仲裁裁决书显示,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需支付刘某某经济补偿金三万七千余元。




平安养老青岛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不支付或少支付刘某某经济补偿金。其理由主要有两点:


其一,刘某某在职期间存在虚假考勤行为,本应依约解除劳动合同,因其合同到期,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提供了日常管理办法和打卡记录,证明自己的主张。


其二,刘某某主张其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接近一万三千元,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则主张其月平均工资为五千三百余元,因为公司员工盛某某为了避税而将部分业务挂单在刘某某名下。


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一脸委屈像:你有虚假考勤的违规行为,看着合同反正要到期的份上,才没按解除而是按终止处理劳动合同,而且你的月工资里包含其他同事为了避税而挂单的收入,你这样做不厚道。


刘某某则认为,双方系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关系,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备案及事实不符。自己主张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与社保缴费基数、工资卡银行记录相一致。


一句话,拿证据说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公司提供的刘某某虚假考勤的证据与本案争议事实无直接关联性,不予认定。本案中,双方系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非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主动以刘某某存在违纪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无证据证明其在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系刘某某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终止双方劳动合同,故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刘某某经济补偿金。


关于避税挂单,法院认为,盛某某系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的员工,与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存在利害关系,证言效力较低,结合刘某某的社保缴费基数,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关于避税挂单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刘某某的工资收入中包含盛某某的挂单业务收入。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需支付刘某某经济补偿金三万七千余元。


在保险业内,挂单现象比较普遍,因为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公司都需要按月缴纳营业税,一笔保费要交两次营业税。而对于营销员个人而言,同一笔收入要交营业税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且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偏低,所以会采取挂单行为来避税。


但是,作为一级保险分支机构,自己收集整理员工的挂单避税行为,并作为呈堂证据,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不知道挂单避税见不得光吗?


编辑:董楠


发布人:c148****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