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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微腐败” 守护“养老钱”
2021-04-21 16:10  浏览:408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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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讯(记者冷涛通讯员蓝萱)近日,南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再次走进厂窖镇敬老院开展督查调研,将监督关口前移,扎实推进“微腐败”整改“回头看”工作。


2020年6月,南县纪委监委接到厂窖镇敬老院院长曾某涉嫌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的线索。经查,曾某在担任厂窖镇敬老院院长、临时负责人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其决定并经手,冒领已故五保户杨某2017年三季度至2020年一季度的特困供养金共计17498元,入账院账后用于处理敬老院的日常开支。2020年8月,县纪委监委给予曾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收缴至国库。“微腐败”决不能“微处理”。今年以来,南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靶向发力,联合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全县各敬老院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敬老院“微腐败”。督查以敬老院资金运行管理为重点,围绕农村敬老院运行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保障不落实,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套领农村敬老院资金及白条入账、手续不全等资金管理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督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做到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在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到位”原则,要求有关负责人将问题整改到位、资金追缴清退到位、人员处理(处分)到位。截至目前,共党纪处分3人,追缴违纪资金10.83万元。


【来源:益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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