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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帮他人购买养老保险诈骗20余人 获刑四年八个月
2020-10-12 11:58  浏览:118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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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一案在古蔺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2019年10月起,被告人刘某通过虚构“古蔺县某某镇齐心生态养鸡专业合作社将被政府征地占用,要进行安置补偿,可以帮他人挂靠该合作社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享受优惠政策”的事实,直接或间接骗取了被害人张某、宋某、张某某、宋某某、成某、罗某等20余人的信任,并以收取一定费用“打点关系”、代收社会养老保险费、借款等名义,共计骗取前述被害人现金人民币226104元,中华烟(硬)2条。

张某等被害人于2019年12月底发现无法联系上刘某、到古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查社保费用缴纳情况后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后,被告人刘某自动到案。

古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226867.20元。

面对利益诱惑,一定要擦亮眼睛。安置补偿、养老保险优惠等政策,要依法依规办理,想着靠“打点关系”“走后门”获取非法利益终将竹篮打水一场空。

【来源:天平阳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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