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又送福利!厦门户籍满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上调至310元
2020-12-24 09:06  浏览:104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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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 记者 吴雪莹 仇慧亮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啦,每月最高上调 20 元,调整后,每月最高为 310 元。调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本月底前,厦门约 3.8 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将收到补发的调整款项。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2020 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公布了 2020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标准分两类,一类是针对厦门户籍满 5 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 20 元,调整后为 310 元;另一类是针对厦门户籍不满 5 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省定标准调整,即月标准上调 7 元,调整后为 130 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此次调整的是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组成。2020 年 9 月 10 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 2020 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将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93 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 5 元。

同年 11 月 27 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 2020 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将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30 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 7 元。

2021 年 1 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如有疑问,可登录厦门人社官网(hrss.xm.gov.cn)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 123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进行咨询,或到市、区、街镇、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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