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退休年龄辞退员工有经济补偿吗?到了退休年龄没有交够15年怎么办。
1969年1月生,2008年入职,在单位干了10年多,单位给缴了9年社保,到2019年1月份,不给交社保了,说是到了退休年龄,当时交了12年社保,离缴费15年还差三年多,办不了退休手续。通过关系和单位领导说了一声,说是返聘继续留厂原岗位,又干了两年,工资两年来每月差两千块钱左右。今年又以年龄大为由辞退,现在还在上班中,干到月底。在单位共干了13年,只给缴了9年社保,自己交了4年,差一年零四个月才能办理退休。单位现在辞退也不好找工作了,想劳动仲裁,能主张哪方面的权益?
她现在的社保关系挂靠我单位上,自己全额承担。一开始她工作两年没给缴,后两年没给缴,是不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享受退休待遇,社保没交满15年辞退,现在有事实劳动关系,接收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管理,同工不同酬。以年龄大为理由辞退,怎么维权?
律师根据当时您的具体情况给予解答指导。简要叙述如下。
第一,关于社会保险待遇的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交满5年的怎么办?分两种情况,社会保险法实行以前的。职工按年缴纳5年仍达不到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法实行以后,那么就要按年缴纳到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关于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自己交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就自己交纳社会保险费,当中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单位返还。并告知其具体的处理方法。
第三,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劳动者达到了退休年龄与其他单位之间是否是还构成劳动关系,存在很大的争议,一般原则上来说。如果劳动者要求工伤待遇的话,劳动者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工伤损失,而隐性认定有劳动关系。如果是达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