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2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16〕44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增加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鲁民函〔2020〕106号),市政府办公室《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8〕55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方案》(济民字〔2018〕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项目单位申报,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初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评审,拟定了2020年度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及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附后),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资助项目发现有虚假不实、改变用途等问题,可在5日内(截止12月22日)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0537-2253938。
附件:2020年度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及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公示名单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2020第三批资助项目公示( 拟资助)名单.xls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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