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我市出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六类人员培训全免费
2020-12-24 09:36  浏览:66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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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人社、财政三部门出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对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六类人员实施免费培训。

方案确定,2020年至2022年,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及有从业愿望的劳动者5375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4738人次,专兼职消防员、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机构负责人等其他相关职业人员637人次,培训合格率(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相应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除六类人员以外,我市还将重点培训养老服务机构新录用人员和在岗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在岗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与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等。培训将重点加强服务一线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者,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依据养老护理员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技能标准,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参加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培训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中级工1500 元、高级工 2000 元、技师 3500 元、高级技师 5000 元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工1000 元、中级工1500 元、高级工2000 元标准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王书芹)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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