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北京符合条件养老驿站可自主开展市场化养老服务
2020-12-28 14:54  浏览:11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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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杨卉)养老驿站如何开展更为市场化的服务、边界在哪里,一直是养老行业关注的焦点。12月28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提出,养老驿站只要不违反管理负面清单,可依法自主开展各类市场化养老服务。

具体来看,李红兵表示,要解除各级各方束缚在驿站上的不适应市场的管制行为,驿站只要聚焦老年人依法去组织服务,且不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均应予以支持。同时,为更好满足社会上普通老年群体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驿站可参照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模式、监管模式,发挥街道(乡镇)对居家养老服务统筹作用,支持驿站连锁品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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