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明电[2020]2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的通知》(楚人社明电[2020]4号文件要求,近日,牟定县人社局、牟定县财政局共同研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归集上解资金2591万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将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发展,推动了基金的保值增值,极大地维护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牟定县人社局 金丽萍)
【来源:楚雄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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