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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相信是每个老年人最朴素的愿望,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依靠儿女养老已经不再是养老的唯一方式,而现在又有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出现在我们眼前,它就是“意定养老”。
所谓意定养老意思就是,上了岁数的老年人可以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写一个书面文件,文件上指定一个人做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这个监护人要在自己失能后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而且这份书面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一个人想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生病了需要救治到什么程度,需不需要过度医疗,都可以通过文件中指定的那个人帮助自己实现。但这个意定监护人不一定是自己的儿女,或者直系亲属,也可以是跟自己毫无关系,但又深得自己信任的人。
上海市就有一位独居老人刘大爷,他的儿子早些年移民到了国外,但他不愿意跟儿子去国外生活,于是就一个人住在上海的家里,有一次刘大爷突发胃痉挛,他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就拨通了楼下一个卖水果男孩的电话,那个男孩在接到电话后就立刻把刘大爷送到了医院。
因为刘大爷以前经常去他那里买水果,跟那个男孩也已经认识好多年了,非常熟悉,再加上刘大爷这次生病,男孩救了他一命,刘大爷就更加信任他了,于是刘大爷就把这个男孩当成了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刘大爷的房子和财产将来也会分给那个男孩一部分,据说刘大爷是最早一批完成意定监护公证的老人。
可见这种意定养老的方式,确实能为独居的老人提供相应的帮助,而且这种方式实施起来也是有成功案例的,尤其适合那些失独或者本身就没有子女的老人。
另外,如果老人的一定监护人心思不正,只图老人的财产,并没有对老人实行赡养,老人也可以撤销意定监护人的继承权,即使他之前已经赡养了老人一段时间,也全都作废了,因为他违反了意定监护人的职责,从而也就失去了老人遗产的继承权。
所以,这种意定养老方式还是保护老年人的方面比较多,也确实为老年人养老打开一条新思路,但是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位老人都能遇到一位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又深得自己信任的有缘人,即使这种方式受法律保护,老年人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意定监护人,所以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在全国推行起来并不是十分容易,不知道你觉得这种方法可行吗?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