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4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2019年的每人103元/月提高到每人108元/月。
为确保此次调标补发工作顺利如期完成,姚安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待遇提标补发工作。要求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此次提标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提标工作。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对全县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及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条件的人员进行梳理,建立健全基础信息台帐,做实做细提标所需资金测算,积极主动与县财政、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资金及时兑现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和重度残疾人补助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截至目前,姚安县已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惠及全县31595名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领取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条件的人员,共提标补发基础养老金94.44万元,其中:正常领取待遇人员31339人93.70元,55-59周岁领取养老补助的重度残疾人256人0.74万元。(姚安县人社局 杨永红)
【来源:楚雄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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