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陕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 数额与缴费年限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2021-06-01 16:53  浏览:9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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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下午,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我省将确保6月底前将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华商报记者 肖琳


本文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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