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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哭诉儿媳孙子不养老 儿媳与孙子大呼冤枉 谁料事情暗藏玄机
2021-06-01 17:35  浏览:178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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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从一场特殊的诉讼说起,这里是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厅,80岁的卞秀珍老太太正在嚎啕大哭,她作为原告正在控诉被告。卞秀珍老人表示,被告不给她养老,让她老无所依。被告一位叫宋桂云,是老太太的儿媳妇,另一位叫李强,是老太太的孙子。两人任凭老人如何哭闹就是不为所动,显得十分漠然。




宋桂云的丈夫,也就是李强的父亲,是卞秀珍的大儿子,在1994年的时候因意外去世了,卞秀珍除了这个儿子以外,还有一儿一女。那她为什么不找自己的亲生儿女养呢?莫非是因为他们有困难?结果恰好相反,老人的一儿一女都在本地,而且条件都不错。不仅如此,庭审现场的旁听席上,老太太的亲生女儿还出现了,她一直在观察着法庭上的动静,对老人显得挺关切的。




老太太为什么要绕过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揪住已故儿子的遗孀和孙子不放呢?老太太表示,那是因为自己跟他们有一份正式的协议,就是一份赠与协议。这份协议对我们今天要说的这个事情意义重大。协议是签订于2013年的7月3号,老人跟儿媳妇宋桂云约定,愿意把自己唯一的一套房产赠与宋桂云作为交换,宋桂云要负责老人的养老问题。




老太太说在2013年,她身体越来越不好,这个时候儿媳妇宋桂云突然上门,说是要给她养老送终并提出索要房产,因为她女儿嫁出去是外人,另一个儿子生了个女儿,李强作为她唯一额孙子,房产不给他还能给谁?老太太自己确实有点老观念,于是就点头了。谁知赠与条例上写着两个条件,当时她并未注意。其中一条是房产立即赠与宋桂云。二是宋桂云可以随意处置受赠房产。老太太在没看清条例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就签了字。签完协议不到一个礼拜,宋桂云竟然把房子给卖掉了,宋桂云用卖房的钱买了一套新房,写了儿子李强的名字。




而且老太太跟儿媳妇约定好,儿媳每个月给老人300块钱赡养费,可是老人身体越来越差了,每个月300元根本不够看病吃药,她上门向儿媳妇讨要赡养费,可是儿媳妇送过云呢,竟然对她动手了,老太太还展示了她的伤痕照片。可宋桂云表示,房子是老人哭着要转让给自己的,卖房子也是她哭着求卖的。而且所谓打她,简直是无稽之谈,明明是婆婆到家里打砸,自己根本没动她一根手指,当时还报了警。




根据出警的民警表示,当晚他们接到宋桂云报警后来到了现场,老太太已经走了,直到第二天老太太才在警方通知下来到了派出所。宋桂云表示,自己家门被老太太砸坏,如果自己真打了人,为何警方不把自己带走。第二天老太太出现在警局,突然出现了一手的伤,简直莫名其妙。而且他们自从买房后,所有开销包括看病、吃喝都是他们母子负责,每月还额外给老太太300元零花钱,老太太自己还有退休金,她现在已经攒了很多钱了。




原来当初老太太找到亲生女儿,表示自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儿名字,给她一半房产。女儿问赡养费怎么办?一个月给老人200?老人觉得太少需要加钱,可女儿不同意,因为自己只有一半房产,他还有个哥哥,赡养费不能自己全掏,谁知老太太一怒之下把女儿从房产证上除名了,随即将房产赠与了儿媳,并要求她养老,儿媳也同意了。




可没多久老人的女儿又出现了,她经常提醒老妈防着点大嫂,以至于老太太经常与儿媳闹矛盾,找各种理由要钱、看病等等,甚至最后宋桂云都开始躲避婆婆了。老太太找不到宋桂云,便开始找孙子,她经常跑到孙子单位去散播谣言,还到重孙子幼儿园去闹。这真是触到了宋桂云的逆鳞了,宋国云三十六岁守寡,一个人辛苦把儿子养大,好不容易给儿子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再这么闹下去,儿子的工作都要被搅黄了。




宋桂云开始对婆婆横眉冷对了,结果自然加剧了老人的恐慌,她一纸诉状把媳妇和孙子都给告了。法院认为,宋桂云母子俩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尽到了赡养照顾老人的职责,所以驳回了老太太的诉求。老太太依旧很没安全感,觉得大家都对她不好。赡养老人本身就是子女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应该有任何附加条件。至于老人跟第三方抚养人签订的协议,法律界人士有一个比较推荐的做法,那就是签署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这个协议甚至比遗嘱还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你尽到了抚养责任,老人过世之后就可以依法继承遗产,这样既安抚了老人的情绪,也保证了第三方的利益。


发布人:4bd0****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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