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的通知》(民办函〔2020〕57号)要求,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收集及遴选工作,按照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系统比对、部门联审、网站公示等程序,遴选出了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等49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现将其经验做法予以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其中,辽宁两家养老机构入选,它们是:
辽宁省朝阳市养老院
经验做法:辽宁省朝阳市以公办养老院改革试点为契机,切实激发朝阳市养老院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政府专班高位推动、科学筹划方案、严格程序把关、坚持公益属性、强化日常监管等多种举措,确保了运营主体市场化、兜底保障作用不减、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改革过程公平公正,改革措施扎实有序,取得良好成效。该院入住人员由原来的83人增长到136人,床位由原来的200张增长到415张;运营情况由原来财政每年补贴50万元-60万元,到现在每年向市财政上交88万元的资产使用费。同时,开办了益康医院,增设了特护区、养护区、休闲区、小食堂,并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让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
辽宁省沈阳市万佳宜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经验做法:辽宁省沈阳市万佳宜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万佳宜康”),是全国较早承担“公建民营”任务的养老服务企业,从2012年至今,成功运营1200张床位的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省内外近20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连锁机构。该公司率先推行“医疗+养护+康复”健康监控和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创新推行“3+1”服务模式。万佳宜康还致力于品牌输出、养老项目策划、设计、运营咨询等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积累了丰富的创新素材和典型经验。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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