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奶奶今年72岁,退休之前是一名教师,退休之后每个月有7000元的养老金。她有一儿一女,女儿在城市里面定居,每个月都有几万块钱的工资,儿子从小不争气,没有考上大学,结婚后就去外面打工了,儿媳一个人在家养了几头猪和一些鸡,每年也有两三万的收入。
前几年,老伴不幸去世了,刘奶奶由于过于悲伤,身体也每况愈下,她想到了自己的养老问题。她去镇上的养老院住了一个星期,感觉很不适应,因为那里不自由,然后也没有熟人可以聊天,再加上养老院的饭菜也不合胃口,所以没过多久就回来了。
女儿想把她接到城里去住,但是被刘奶奶拒绝了,她习惯了农村的生活,而且也不想打扰女儿。后来,她想到了一个办法:让儿媳搬过来和她一起住,然后负责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她每个月给儿媳5000元的工资。
她把自己的想法跟儿媳说了一下,儿媳刚开始不太愿意,因为她舍不得她养的那几头猪和那些鸡。后来刘奶奶给她算了一笔账,她辛辛苦苦养一年的猪才挣两三万,要是碰上猪瘟什么的,可能还要赔钱,可是养刘奶奶却是稳赚不赔的,而且比养猪赚的更多,再说照顾一个人也比照顾一群猪要轻松的多。
儿媳觉得刘奶奶的话很有道理,第二天,她就搬过来和刘奶奶一起住了,她把刘奶奶当做自己的亲妈一样照顾,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刘奶奶也很庆幸自己当初做的这个决定。
再好的亲情也需要靠金钱去维系,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给子女一些好处,还让子女觉得这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同时也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有了一份保障,刘奶奶的做法不可谓不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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