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问:我是一位被征地农民,听说我区调整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具体是咋调整的,我们参加哪种养老保险比较划算?
自治区社保局回复: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调整后的政策。新的政策明确,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缴费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保”或“城居保”;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从未参加过“职工保”的人员,可参加“城居保”。对于选择参加“职工保”的,应采取逐年缴费的方式参保缴费,不得通过一次性趸缴的方式补缴养老保险费。对于参加“城居保”的,以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12%的缴费比例,由政府按规定一次性筹集缴费补贴资金,全部记入“城居保”个人账户,补贴年限不变。 (跑腿记者 马照刚)
本文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