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社局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按规定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达到35.03万人。其中,企业9.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2.03万人、城乡居民23.3万人。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制度。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严格落实职业年金制度。目前职业年金覆盖1.19万人。
建立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月份全部补发到位,惠及全市3.85万名退休人员。
提升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实施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高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成立全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构建全市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社保”,夯实完善社保经办线上服务基础,逐步拓宽线上服务范围,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赵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