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长期护理险试点扩围。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险究竟是什么险?今后我们养老能靠它吗?
举个例子:在此前的试点城市中,上海的陈阿婆就已经用上了长期护理保险。陈阿婆今年89岁了,患有帕金森、生活不能自理。每周有5天护理员都会到家里为她提供一小时的专业照护服务。根据政策,通过评估的老人,根据失能程度等级不同每周可获得3到7小时的服务。
陈阿婆每周5小时的上门医疗照护,费用65元1小时,自己只需掏6.5元,其余90%由长护险基金支付。2019年,这项服务已惠及像陈阿婆这样的失能老人近50万人。
长期护理险是什么?
长期护理险可以击中社会一个痛点,你,或我,他可能正在经历。
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处处可见,在这些家庭里,请专人看护老人的费用是沉重负担。
谁能报销这部分费用?就是长期护理险,顾名思义,就是解决护理费用的。
其实长期护理险在国内已尝试了好几年,“五险一金”大家都清楚,但有时也会听到所谓的“六险二金”。这多出来的正是长期护理险、企业年金。
长期护理险能对养老有哪些影响?
对于一个逐渐成为人口老龄化最大的国家,长期护理险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
谁也不想卧床一年,就蚕食了数十年积攒,用来养老的积蓄。
根据最新的指导意见,我们可知最重要的两点是:
1、谁能享受长期护理险?
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通过失能评估认定后可享受。
失能: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自理能力一般包括6项: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
2、能报销哪些费用?多少费用?
主要是用于购买和支付协议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费用,报销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
不过这都是指导意见而已,想在中国广泛铺开长期护理险,任重而道远。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险模式是绝大多数国家解决护理难题的选择。
比如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日本,自2000年已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凡40岁以上的人都必须参与。在待遇上,会提供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
而德国采取的是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和强制性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双轨运行模式。
凡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的人自动参加护理保险,低收入者必须加入社会长期照护保险,高收入者可以选择加入社会保险体系或购买强制性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而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在2016年才开始长期护理险的尝试,选取了承德市、长春市、齐齐哈尔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
此后,一直进展缓慢。直到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才再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至此,全国除宁夏、青海、西藏、海南外,其他各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开展了长期护理险的试点工作。
社保政策嘛,需要与地方财力支撑,各地难免有所不同。
社保中的长期医疗保险试点,确实是一项能让社会各个阶层都能享受到的全方位的惠民福利。
虽然护理险在未来很可能成为我国社保的第六险,但目前还在试点阶段,距离覆盖全民有点遥远。
好在,关心这个问题的年轻人,还有时间等得起。
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相信未来,会有更多更好的方式,让失能人群能够生存、甚至活得体面又有尊严。最最重要的护理,还是在于家人的温暖。
每一个生命都是无价的,都是需要被尊重的。有一天,我们也会老去。
真心希望,所有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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