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实用贴」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抚恤金,如何领?
2020-11-18 13:24  浏览:748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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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是养老待遇的一部分,也是很多参保人员一直关心的问题。

参保人死亡后,抚恤金怎么领取?

领取条件是什么?

具体办理流程有吗?

……

首先要告诉大家的是,参保人无论是在缴费还是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抚恤金按参保人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算一次性发放。具体办理流程这就为您详细解答!

Q1

需要去哪里办理?

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Q2

申报要求是什么?有没有时限要求?

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的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Q3

办理需要带哪些材料?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身份证、雅安本地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Q4

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到指定办理点提出抚恤金领取申请;

2.业务经办人员审核,依规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

3.确定受理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Q5

有咨询电话吗?

咨询电话:0835-3233763,0835-3235369。

特别提醒:从参保人死亡之日起计算,超出30日办理的,不仅不能享受抚恤金,多领多得的养老金还必须如数退回!所以,还请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务必按时在30日内申报。

以上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抚恤金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来源:雅安市名山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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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8aff****    IP:101.229.52.***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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